请问,将明星的形象制作成3D动画,但不以营利为目的,是否违法?

从理论上讲,无论出发点是盈利还是信誉,擅自做一个东西盈利与否都是违法的。

因为站在明星的角度,不管赚不赚钱,用我的脸都不打招呼。即使公众人物在肖像权上有些损失,但作为个人,至少应该有知情权。

其实最后得到什么,取决于你做出来的东西的影响力,但是没有背景也无所谓,主动权一定在对方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