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和LP是什么?

LP是有限合伙人。

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投资方。很多时候,一个项目需要投入几千万甚至上亿的资金。(大多数投资公司都有很多不同的项目。)而投资公司的gp没有那么多钱或者为了分担风险不想把那么多公司资金投在一个项目上。

GP是普通合伙人。

很多时候GP和LP并存。而且它们主要存在于一些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公司,比如私募股权(PE)、对冲基金(Hedge Fund)、风险投资等。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建合伙企业并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合伙的第一件事是合伙人。合伙人是法律上比较常见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投资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按照约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扩展数据:

合伙人出资方式:

(1)一般来说,合伙人出资后,就失去了作为其出资一部分的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产权主体是合伙企业,而不是每个单独的合伙人。

(二)合伙企业清算前,合伙人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①内部转移

普通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②外部转移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③优先级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出资

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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