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僧人的地位有多高?为什么把和尚写成荡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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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人形象的变化与中国传统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和统治者对宗教的态度有关。佛教最初传入中国时,其组织模式沿袭了印度僧团制。僧侣只尊重僧侣团体的内部规定,组织脱离世俗政权,自成体系。但很快引来世俗统治者的不满,导致佛教灭绝。
从东晋开始,世俗统治者与僧侣之间的纷争就从未停止过,直到唐玄宗统治时期,他们之间的纷争才以王法的胜利而告终。于是,信教的人成了世俗世界中的“另一个民族的人”,不仅受王法的管理,还被王朝的价值观改造。
佛道的身份管理制度称为“度牒”,也就是身份证明。这一制度自南北朝时期就有了,并为后世所延续。元朝皇帝更崇佛,从法律上确立了喇嘛的崇高地位。打喇嘛的时候要砍手,骂喇嘛的时候要拔舌头。普通僧人乐于不守戒律,加上当时僧书管理不严,僧人数量一度超过200万,其中鱼龙混杂,难免生出是非。而大量僧侣结合民间宗教成为煽动民间起义的宣传工具。
作为一名僧侣,明太祖深深体会到宗教作为宣传和动员工具的力量。因此,明太祖在管理宗教方面花了很多心思,想通过“神道之教”把佛教和道教纳入儒家的等级体系。因此,明太祖对寺庙和僧侣的类型、性质和职责作了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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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将世界上的寺院和僧侣分为三类:禅宗、传教和行政命令的教导。禅,禅;主讲人,重点介绍佛教的天台和华严;老师,念诵咒语和进行瑜伽仪式的僧侣。三类和尚都要参加国考,考试合格后才能发正式记录。其中,进行瑜伽仪式的僧人,不考法度和原理,只考是否熟练准确地进行仪式和现场念经。门槛不高。
其次,明太祖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寺庙的法规。庙里一定要有一个砧道士,负责处理庙里的日常事务,比如钱、粮和出纳,官方往来等。,并禁止和尚逃跑,与官方交朋友。除非行者要求,禅僧不得随便出寺,不得散入寨中。他们必须与日常社会保持距离。但因为和尚要做事,可以随意接触世俗社会,进出镇市不会有麻烦。同时,虽然明太祖在《肯定佛教》一书中明确规定了修行所需的各类物品的价格以及修行本身应收取的费用,但在现实中,这是无法监管的,实际收取的费用可能远高于明初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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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明代,“出家”这种专门的修行如教僧,成为普通人接触佛教的主要窗口。他们与世俗世界接触密切,所以他们的言行很容易被世人看到,他们的恶行也广为流传。有大量的寺院是教僧的:“虽然中国的寺院数量和三派的比例都是不祥的,但是根据目前的明朝地方志,二三处的比例如下:湖州府,37个寺院,6个寺院,24个寺院,教派不详,共84个寺院,安堂251个寺院;姑苏府、焦寺71座、焦寺23座、禅寺31座,分属六个不明教派,每月共计131座寺庙,合并为558座寺庙。”(引自谢和白的《中国僧官制度史》)而且明代规定僧人不足30人的寺庙要合并或撤掉,可见受教僧人数量之庞大。
这类僧人,不需要精通儒家经典和原理,考试相对简单,与世俗接触密切,合法收入不低,自然吸引了不少人,其中一些人也逐渐败坏了僧人的名声。而这种负面评价正是官方乐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