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和特殊疾病门诊报销规定

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门诊慢性病范围已经扩大,有的已经达到26种。门诊慢性病是指治疗周期长、病情相对稳定、短时间内无法治愈的疾病,包括恶性肿瘤和尿毒症。最新的门诊慢性病政策规定了慢性病的认定和慢性病的补助标准。门诊病人...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门诊慢性病报销的申请流程,让我们来看看边肖。

门诊慢性病最新政策

1.慢性病起付标准:300元;

2.慢性病报销比例:按低档标准支付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50%;未成年居民和成年居民按高等级标准缴费的报销比例为60%。

3.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和组织器官移植后门诊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70%,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未成年居民和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80%。

4.尿毒症透析治疗和组织器官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物的年度费用报销标准:按低档标准支付的成年居民限额为6万元。未成年居民和按高等级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8万元。

门诊慢性病报销申请流程规定

1.慢性门诊疾病每年审核一次,具体申报时间和审批程序由医保经办机构确定。

2.申请材料包括:医保门诊慢性病(特殊治疗)申请表、市(县)级医院诊断证明、市(县)级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首页、出院小结、与诊断相关的检查报告、手术记录)、身份证复印件。

3.70周岁以上报考人员或有严重行动障碍者不得参加现场体检,具体由医学专家根据报考材料确定。

4.患有* *搭桥手术、血管支架手术、* *起搏器植入术、风湿性* *瓣膜置换术后疾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精神疾病、癫痫、系统性红斑狼疮、* *发育不良综合征等疾病的参保人员,不得参加现场体检,由医学专家根据申请材料确定。

5.恶性肿瘤、尿毒症和组织器官移植的参保患者可随时申报。

6.申请人对鉴定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鉴定通知后一周内向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由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分别组织复核。

请点击输入图片说明(最多1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