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家习惯称《海盗路飞》为“海贼王”?

从漫画炽热化那个时代走过来的海米们,最初所熟识的名字大概是《海盗路飞》——人物、身份,从标题就表达得简单直白,这就跟《名侦探柯南》、《魔卡少女樱》等动漫如出一辙,《叛逆的鲁鲁修》、《灼眼的夏娜》更甚,直接就点明了主角的外形或内在特征。

相信钟爱热血、视路飞为楷模的你们,应该是接受不了《海盗路飞》这个称呼的,说实话,现在由衷地感觉“土”,而且容易和《怪盗基德》出现一瞬的混淆,有种路飞也在城市的夜空乱飞乱窜、盗取奇世珍宝的错觉。

为什么绝大多数人习惯了“海贼王”呢?

其实,最初,在国内盗版引进时基本都叫“海贼王”。

而正版漫画引进时,台版翻译为“航海王”,也就沿用了。

当然了,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这个比较洋气的叫法——“ONE PIECE”,它是来自港版。

因为先入为主、流行趋势以及习惯成自然的关系,海米们最终抛弃了“海盗路飞”、“航海王”,迎合着路飞那句箴言“我是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接纳了“海贼王”。

在这里,我想说,如果是完全根据尾田的漫画而动画化,那就完全符合“海贼王”的设定。动画播出时,考虑到庞大的青少年粉丝群体,在一些不适当的细节上做了很多变动。

比如,大家比较熟悉的海上餐厅的老板,红脚哲普——他的右脚是怎么失去的?动漫版里,哲普为了救落水的小山治,跳入水里,被海底的沉船锚链卡住,情急之下,无奈受伤。

而在漫画版,他在救了小山治,俩人漂流荒岛之时,把所有食物都留给了小山治,自己为填饱肚子割掉了腿上的肉......所以我们在看动漫版时,小山治看到枯瘦如柴的哲普,所呈现出来的表情,过于震惊,其实是和漫画的剧情吻合的。

海贼的世界就是如此血淋淋。

而经过动画组的处理以后,很多过于血腥的画面被扼杀了。

加上草帽团和那些所谓的海贼性质并不同,既不烧杀掠抢,也不做鸡鸣狗盗之事,满满的正能量——“航海王”大有这种韵味。

如果是路飞的话,我个人还是倾向于“航海王”。

说起来,海贼这个词,是不是最初的翻译生编硬造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