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传达设计和动画设计有什么关系?
视觉设计是一种旨在通过视觉形式传播具体事物的主动行为。大部分或部分依靠视觉,通过logo、排版、绘画、平面设计、插画、色彩、电子设备等二维图像来表现。在视觉传达设计的过程中,发现一个现象:传播、教育、说服受众的图像,用文字会产生更大的影响力。它的意思是:以某种目的为导向,通过视觉艺术形式向被传达对象传达某种特定信息,并对被传达对象产生影响的过程。所谓“视觉符号”,顾名思义,是指人的视觉器官——能够表现事物某些属性的符号,如摄影、电视、电影、造型艺术、建筑、各种设计产品、城市建筑、各种科学和人物,包括舞台设计、音乐、纹章、古钱币等。,可以用眼睛看到的,都属于视觉符号。所谓“传播”,是指信息发送者利用符号向接收者传递信息的过程。可以是个体内部的交往,也可以是个体之间的交往,比如所有生物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人与环境之间、人与身体之间的交往。它包括四个程序:谁,什么,对谁,效果和影响。)
动画设计属于CG(简称)行业。主要通过漫画、动画结合故事形式,配合平面二维、三维动画、动画特效等相关表现形式,形成独特的视觉艺术创作模式。动画设计是通过现代艺术理念的专业学习和现代艺术能力实践,培养学生的艺术美感、理性思维和创造性鉴赏能力;能运用三维动画软件工具创作三维影视动画艺术作品,能独立完成动画设计、动画剪辑、动画创作等创作任务。培养影视动画领域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