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理的要点(二)
1.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我们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重大任务,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一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观点、思想实质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运用新思想、新观点、新观点、新观点, 以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论新要求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走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 .开展法治宣传实践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以“尊法守法”为主题的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形成全社会崇尚法治、学习宪法法律、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轨道的浓厚氛围。切实加强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的组织策划,大力宣传推广,为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生产者党党内监督条例,注重党内法制宣传与国家法制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组织百家网站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维护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第二,做好重点对象用法的学习
4.认真掌握领导干部的用法。认真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成为尊法守法的模范。推动各地各部门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使用考核机制,确保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习法、法治培训、任职法律审查、依法决策、依法履职、领导班子和干部释法等制度落实。
5.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认真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纲要》和《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推动将法制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确保所有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律知识教育。推动在中小学开设法治知识课程,充分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深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命名活动,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
三、完成中央确定的普法和依法执政工作改革任务。
6.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的《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将普法纳入本部门总体布局,在做好本系统工作的同时,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加强“谁执法谁普法”经验交流,组织开展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经验交流,组织收集整理“以案释法”优秀案例,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数据库。
7.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研究制定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的意见。深化法治市、县(市、区)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基层组织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和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深化部门和行业依法治理,开展有特色的依法治理活动,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诚信守法企业”、“依法办学示范学校”等。推动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和工作评价指导性标准建设。组织开展第四批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和第七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先进单位评选工作。
四、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
8.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深度融合。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吸收中华法律文化精髓,将法治精神融入乡规民约、家风家训,推动建立健全守法诚信奖励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9.实行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网信办、司法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普法办公室等五部门印发的《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方案》,推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聚焦国家重大事件、重要事件、社会热点等。,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及时运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进行法律解读和舆论引导。
10.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利用国家新媒体矩阵,开展新媒体普及主题活动。组织第十四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和获奖作品展映(播出、放映),开展第十一届全国百家网站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法律知识竞赛。更好地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和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11.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加强对“七五”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找准问题,围绕增强工作实效,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需求,加大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创新力度,努力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12.加强普法和依法执政的基础工作。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和设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队伍建设,举办全国主管法治宣传教育司(局)长培训班,建设好、用好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加强普法资源建设,整合全国普法信息和工作资料,丰富普法信息产品数据库,进一步推进普法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建立全国“七五”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充分发挥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的作用。
13.加强境外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和国家外交战略,积极利用各种外交平台和主流宣传媒体,依托中国普法网英文网站,及时宣传我国法治建设的新进展、新成就,讲好法治中国故事。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督导评估,着力增强依法治理的实效,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七五”普法各项任务的落实。
依法治理的要点。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推动全社会理解和掌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2.组织开展以法治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结合“两学一做”,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积极参加全国普法办组织的百家网站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活动。积极开展以“尊法守法”为主题的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为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3.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抓好农村普法载体和阵地建设,加强对农村“两委”成员的法治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代开会培训等形式,对村“两委”成员进行法律学习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4.继续开展“法律大篷车送法国下乡进社区”活动。加大对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5.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协调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工商联等部门开展企业管理人员法律培训,加强企业管理法制教育。将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学习和运用与企业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制度。
第二,做好重点对象用法的学习
6.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用法。推动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学法用法工作,建立菏泽市公务员学法考法平台系统,争取在县(区)建立网上考法系统。
7.继续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认真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纲要》和《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评选申报命名活动。与教育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联合市纪工委完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将法制教育内容有机融入第一堂课和毕业典礼,开展灵活多样、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制教育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
第三,促进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的结合
8.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先进典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将法治精神融入乡规民约、家风家训,推动建立健全守法诚信奖励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与宣传部门联合开展将菏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典型实践。
9.推进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等“法德融合”阵地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素有机融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等体验式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四、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10.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应用。实施互联网加法律文化传播平台扩容工程,继续办好菏泽普法微信、普法微博,加强市县(区)“头条号”、“小号”等普法网络矩阵集群建设,努力打造市县(区)1-2媒体公益普法品牌栏目。
11.加强法律文化建设。做好第三批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评选申报和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命名活动。与相关部门合作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宣传街。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利用公交显示屏、立交桥显示屏、公交站牌、气象屏等平台播放公益宣传片、公益广告。
12.实施法治文化造福人民。设计、编辑出版民生法律知识书籍和普法日历,开展万册法律书籍进农村活动,进一步活跃法治下人民文化生活,最大限度满足法治下人民文化需求。
五、扎实推进依法执政和法治化进程。
13.开始创建法治城市。按照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的意见,以法治城市创建为主要载体,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等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积极争取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命名表彰。
14.组织开展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第三批省级法治县(市、区)和第七批全国省级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15.引导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村居(社区)不断完善章程和村规民约,提高依法服务和管理能力。推动建立“一村(社区)一名法律顾问”制度。
16.推进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网络毒品、金融诈骗、环境污染、食品药品、生产安全、校园欺凌等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整治,开展法治扶贫活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7.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诚信守法企业”、“依法办学示范学校”等活动。
六、推进法制和队伍建设。
18.结合菏泽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推动完善“法治宣传实效”考核细则,做好量化评估、成果运用、责任落实。
19.推动法律责任制的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及时印发《菏泽市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建立责任到位、协调配合的普法工作大格局。
20 .推动实施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抓好中宣部、国家网信办、司法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普法办公室印发的《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方案》的落实, 以及省《关于媒体加强公益普法宣传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以案释法的意见》等文件,以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推动公益普法的社会责任。 联合电视台、菏泽日报、大众等新闻媒体。菏泽网聚焦国家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法治宣传日、社会热点等。,紧扣时间节点宣传公益。
21.加强阵地支援。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打造一批部门鲜明、行业亮点的特色法治宣传阵地。
22.成立一个普法讲师团。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全省讲师团建设的意见》,选派优秀法律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调整讲师团,组织讲师团成员结合工作性质开展课题研究,努力满足社会各界法律需求。
23、加强法制志愿者队伍建设。整合热心法治宣传的政府官员、学生、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学校教师、大学生、村干部,加强和充实普法志愿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