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如何分类?
文学根据体裁分为四类:诗歌、散文、戏剧和小说。
1.传统诗歌是一种有节奏的文学作品。它通过想象和抒情表达了一些强烈的感情。诗歌是最古老的文学形式。
2.散文是一种没有严格节奏和空间限制的文学形式。
3.戏剧是另一种古老的文学形式,主要通过不同角色之间的对话来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
4.小说是一种叙事性的文学体裁,一般通过人物塑造和情节、环境的描写来表现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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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价值:
文学除了外在的、实用的、功利的价值,还有内在的、看似无用的、功利的价值,即精神价值。
精神有许多不同的定义。我们一般从这个意义上定义精神的概念:它是人类内部的一种意向存在,是人类理性和感性诸多心理因素的有机统一,是人类不断超越自我、完善自我的心理活动过程。
因此,精神价值不同于物质价值,精神价值是内在的、本体的、不断超越自身的。文艺的创作活动是文艺工作者的精神活动,文学作品属于人类的精神产品,文艺的接受和欣赏也属于人的精神活动。因此,文艺的精神价值应该是其自身最内在、最基本的价值。
正如德国早期现象学家莫里茨·盖格所指出的,“在艺术作品中,有一些确定的特征构成了它的价值,即艺术精神价值的特征,即它不为某种目的服务。这些价值被人们体验为存在于作品中的特征,被包含在艺术作品中。”
艺术在履行各种“服务”职责的同时,已经忘记了它是什么,而我们在拥有太多“艺术作品”的同时,也失去了“艺术精神”。
艺术不仅是工具,也不总是“作品”。艺术本质上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生活内涵,一种生活赖以存在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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