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宣传漫画

1.关于法律知识的漫画

第一本法律漫画书:图解日常法律知识

作者:葛主编

出版社:中国法律体系

传播法律知识的书很多,但大众化的书太少,难以欣赏。就全民而言,后者明显供不应求。这本书由葛主持,用漫画的形式讲解了200多个生活中的生动案例,在理论上传播了深刻的法律知识,是个好东西。该书图文并茂,生动活泼,易于理解和接受,其传播知识的效果比一本板着脸的名著要好。法治社会的发展需要创新的作品来传播法律知识,像本书这样的通俗读物应该大力提倡。

2.法律知识手抄报内容

手抄报的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我们和法律2。名言3。未成年人保护法节选4。违法案例及启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为他们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由于社会环境复杂,存在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和* * *非常关心和重视青少年的成长。中国在青少年教育和保护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

然而,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益突出。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名言:一部法律越是预设其接受者的邪恶行为,它就越好。

——在拉德布鲁赫为别人制定法律的人,也应该把同样的法律运用到自己身上。——阿奎那真正想解除一个国家的内忧,靠的是好的立法,而不是偶然的机会。

亚里士多德的宪法是一个国家几代人参与对话的无止境的流动话语。劳伦?夏贝尔定律的基本原则是:诚实,不伤害他人,给每个人应得的。

——摘自《查士丁尼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教育、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国家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对其给予特殊和优先保护,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的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

第三十七条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立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难以确定是否达到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明。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宿舍、活动室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第三十八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违法案例及启示:四个超级网虫两个月偷了八辆车,都是始兴县的四个少年,年龄从14到16。他们家并不穷,却在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里,设法偷了8辆摩托车,所得全部用于上网。

警方抓捕后发现,他们都是以网吧为家的“超级网虫”。4月12日,他们在仁化县某网吧玩了一天一夜,发现口袋空空如也,便盯上了一辆本田摩托车...就在他们成功将偷来的车开回始兴县销赃时,落入了仁化县公安局仁化镇派出所民警布下的法网。

其中一名少年谢某,16岁,已辍学。他告诉警察:“反正我一天到晚都在上网。如果我饿了,我会点一份快餐。如果我困了,我会在网吧的长椅上睡觉。没钱我就出来拿点东西。”我和‘朋友’偷过五辆摩托车卖钱。一般每辆摩托车能卖到500元左右。"

经审讯,4名少年交代,今年春节以来,他们先后在始兴县和仁化县盗窃了8辆摩托车。我们应该以此为鉴,尊重法律。

3.法律安全知识手抄报

一、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律师有权根据需要查阅案件材料,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收集证据。

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时,可以与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这些对于普通大众来说是不可能的,对于处理民众可能面临的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往往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二、如何聘请律师:1。当事人首先要通过一定的手段确认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性和真实性。2.了解本机构的业务重点来权衡是否适合自己委托的案件。

3.和律师打交道,最好分阶段进行。4.如果当事人决定聘请律师作为代理人,双方需要签署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应包括:标的、空优范围、代理人工作内容、有效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双方义务、双方沟通等基本内容,以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如果发现代理人没有履行委托书约定的条款,甚至严重违反律师的工作规范和职业道德,当事人应及时纠正,甚至向有关部门投诉。

5.请律师做代理人最好不要掺杂朋友亲情,因为当事人和代理人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不是友谊关系。三。公证的职能和业务范围公证的主要职能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改革开放和对外交流。

公证的主要业务是:1。经济公证等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证明,各种经济合同的证明;民事公证、继承证明、遗嘱和赠与委托;涉外公证,证明出生、学历、经历等。2.办理其他法律事务,如财产清查、证件保全、寄存、现场监管、解答法律咨询、起草法律文书等。

如果申请人买房,公证处可以代为审查卖方资质,使所购房产有法律保护;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凭公证债权文书,不经诉讼,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外,证据保全、代管等公证法律服务可以及时提供可靠的法律帮助,避免不合理的纠纷。4.如何办理公证:1。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等。)、法人资格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申请书);需要公证的文件原件(合同、协议、遗嘱、毕业证等)。);与公证相关的财产权属证明(赠与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与公证有关的其他材料。

2.公证处根据收到的材料决定是否办理。3.审查,即在公证期间,公证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和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

4.公证处根据审查结果,依照法定程序审核、批准、制作、出具和送达公证书。公证过程中出现法定事由导致无法继续公证或者继续公证无意义的,公证处可以终止公证。

如果公证处在公证过程中发现证明对象不真实、不合法或者有其他违反法律的事实,公证处将拒绝公证。五、涉外公证注意事项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涉外公证事项也日益增多。

公证当事人、证明对象或者使用公证文书的场所中至少有一个涉外因素的公证为涉外公证。其公证文书主要是发往国外使用,具有特殊的海外法律效力。

与国内公证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公证的当事人不一样。多为准备出国留学、工作、定居、探亲的外国人或中国公民,以及与外国企业、群众团体或司法行政机构有官方往来的法人单位。

2.公证的程序不一样。考虑到涉外公证的重要性和认证的便利性,大部分省市都指定专门的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

为了使公证文书在国外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根据使用国的要求办理必要的认证手续;公证书一般附有外文译本;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有关方面可以在国外提交书面申请。3.公证书的境外法律效力仅限于派遣国,不具有普遍性。

4.涉外公证在适用法律时,既要符合我国法律,又要受使用国法律的约束。编辑:中国质量信誉咨询系统管理中心学校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渠道、主课堂、主阵地。

以法制教育为重点,以安全教育为主线,利用活动增强学生的民主法制观念,是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苏霍姆林斯基说,最大的教育是学生的自我教育,让学生通过亲身体验感受生活,从而逐步完成从他律到自律的社会化过程。

在“乐学、求美、求实、创新”校训的指导下,我校积极探索新时期学校法制安全教育,让学生在参与中积极发展,在活动中营造教育环境,实现法制安全教育的创新。活动伊始,我校提出了“我照顾好自己,我安全”的口号,分为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包括成都市锦江区儿童安全行动启动仪式、寻找自我保护防止校园入侵的理念、安全校园征文活动、安全校园知识竞赛、安全校园训练营、安全校园论坛、儿童安全行动。

以及辖区交警“* * *打造警民平安学校”,让法制安全教育进课堂;以“校园卫士”和“校园110”为载体,持续开展宣传、培训和实践,逐步增强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提高全社会防范儿童意外伤害的责任意识,持续营造全社会维护儿童合法权益、服务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一、开展争创“平安校园五个一”活动1,寻找一个自我保护的思路。

4.看漫画,回答问题

(1)小明的言行反映了他法律意识的淡薄。所谓“盲”,就是对法律的无知。小明非法捆绑了肖伟,侵犯了他的人身自由。肖伟说,“不要钱了”,这表明他向肖伟勒索金钱,侵犯了肖伟的合法财产权。肖伟说,“我还是赢了你”,这说明小明曾经赢过肖伟。这侵犯了肖伟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因此,通过对人物言行的分析,结合侵犯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权和合法财产权的表现,运用相关法律知识进行逐句讲解。(2)从漫画①中的“忙”字,我们不难发现,父母并没有负起家庭保护的责任,尽到教育孩子的义务。从漫画②中的盲言,我们知道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很薄弱。小错误导致大错误,所以漫画③中的歧义是漫画① ②的结果。回答的时候找准角度。从家长和家庭的角度,结合知识点,根据家庭保护的内容进行回答,即警示家长承担起家庭保护的责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从青少年自身来说,要从树立法制观念和重视道德修养两个方面警示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依法自律,学会依法* * *。所以答案是:(1)小明的言行是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1),会侵犯或已经侵犯肖伟的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权和合法财产权。(1) (2)父母要承担起家庭保护的责任。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依法自律,学会依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