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少女在古代称为什么?

十八岁少女在古代称为及笄之年。

出自《礼记·内则》。?指女子满了15岁,形容古代女子已到了结婚的年龄。古时女子十五岁时许配的,当年就束发戴上簪子,未许配的,二十岁时束发戴上簪子。

古代女子满15岁结发,用笄贯之,因称女子满15岁为及笄。也指已到了结婚的年龄,如“年已及笄”。

扩展资料:

襁褓:不满周岁。

孩提:二三岁。

始龀(chen)七八岁。

总角:幼年的儿童,头发上绾成小髻髻。《礼记·内则》“拂髻,总角。”郑玄注:“总角,收发结之。”后来就称儿童的幼年时代为“总角”。陶潜《荣木》诗序:“总角闻道,白首无成。”这里的“白首”代称老年。(八九岁到十三四岁)

垂髫:也指儿童幼年。古时儿童未成年时,不戴帽子,头发下垂,所以“垂髫”代称儿童的幼年。陶潜《桃花源记》:“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这里的“黄发”也代称老年。(三四岁到七八岁)。

豆蔻年华:女子十三四岁。

束发:男子十六岁。

弱冠:古代男子20岁行冠礼。所以主以“弱冠”代称20岁,弱是年少,冠是戴成年人的帽子,还要举行大礼。左思《咏友》诗:“弱冠弄柔翰,旧荦观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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