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可以聘请()担任兼职教师。(多项选择问题)

教育部: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艺大师、非遗传承人担任专兼职教师。

南都讯记者宋凌燕发自北京4月27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全在会上介绍,新法对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一是建立灵活的资质准入机制。根据法律规定,经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合格的技术人才,可以担任职业学校专职或者兼职专业教师。已取得教师资格者,也可按其技术职称聘任为相应教师。同时,适当降低学历门槛,明确取得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资格,可以酌情降低学历。

二是明确专业教师的能力要求。法律明确规定,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不仅应当具备良好的师德和文化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一定年限的相应工作经历或者实践经验,达到相应的技术技能水平。

三是完善技术技能人才任用机制。法律规定,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艺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过担任专职或者兼职专业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参与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并规定可利用公办职业学校一定比例的工作人员,支持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担任专职或兼职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