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措施
1.目的:为落实《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内与处方、调剂、储存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3.依据:根据《处方管理办法》、《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4、?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注册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经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房用药医嘱。
5、医师应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根据诊疗规范、药物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症、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处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扩展数据:
国际通行的药品管理模式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模式,即根据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按照其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和给药途径,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对两类药品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同时,处方由有资质的医生开具,并最终以医疗文书的形式固定下来,是合法的。处方与患者的诊疗、用药史、疾病演变密切相关。因此,处方完全符合民事诉讼证据“三性”的要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是医患纠纷中重要的诉讼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