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悬赏公告会抓人吗
不会
审判阶段,法院找不到人,最多按规定公告送达法律文书,是没有悬赏通告的。所谓悬赏通告,是法院在执行阶段采取的一个办法,由申请执行人自愿向法院提出发布悬赏通告的申请,这个通告也只是寻求被执行人的下落以及财产线索,而不是抓人。
法院悬赏公告不是通缉,悬赏是对没有线索的案件悬赏线索,通缉是一种刑事侦查手段,是有明显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法院可以决定逮捕,但不能实施逮捕。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有批准逮捕权,检察院和法院都有决定批捕权,但是没有逮捕权,逮捕权是公安机关所有的。逮捕应具备的3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九条、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七十四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