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系和父系的区别

母系氏族:由于氏族外通婚的习俗,子女跟随母亲,只知母不知父。在生产力水平极低的情况下,宗族是人们生存的基础,血缘关系是维系宗族成员的纽带。他根据平等和相互保护、性别和年龄来划分工作。青壮年男性从事狩猎、捕鱼、保卫野生动物,女性从事采集食物、烧烤食物、缝制衣服、养育老幼等繁重劳动,老人和儿童从事辅助劳动。从简单的分工不难看出,女性的聚集比男性的狩猎更稳定,是可靠的生活来源,意义重大。他们是氏族组织的重要成员,他们的活动是为了氏族集体的利益,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对维持氏族的生存和繁衍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妇女在氏族公社中占有重要地位,受到普遍重视。这样的社会叫做母系氏族社会。

同时,在这一时期,人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审美观念、灵魂等原始宗教观念,创造了人类最初的文化,为人类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二节母系氏族公社的繁荣

大约在四五万年前,当古人进化为新人类时,中国的原始社会进入了母系氏族社会,在考古学上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距今约1万年,在考古学上属于中石器时代或新石器时代早期。母系氏族公社向前迈了一步,大约在六七千年前达到了繁荣时期。

一、繁荣的象征:

1,血统根据母系血统繁衍计算。

母系氏族是靠母系血缘维系的,是靠母系关系传承的,即从祖母到母亲,从母亲到女儿,从女儿到孙女,等等,没有间断。在云南永宁,纳西族还有一个女儿,但只有一个儿子是断根,必须收养女孩作为继承人。在仰韶文化遗存中,发现了一些孩子与母亲合葬的情况,反映了母子关系极其密切。

第一个氏族成员,不管他或她的性别,都属于他或她母亲的氏族,而不属于她或他父亲的氏族。父亲是外族人。

当时,人们认为氏族与某些动物、植物或无生命的物体有关;人们视其为祖先,这就是图腾。在古代,一些姓氏来源于图腾和女性角色。比如巨蝶吞了一只神秘鸟的蛋,生下契约(商朝始祖)。时至今日,仍有人称鸡蛋为“鸡”,商人以子为姓。姜媛是跟随一个巨人的脚步出生的。周人祖先弃之,周人以姬(迹)为氏。秦人的祖先因吞服玄鸟的蛋而生下大业,这就是嬴的名字。这是从他们的母系和某种图腾结合而诞生的人类的见证,是知其母不知其父的反映。在古代姓氏中,如江、瑶、戴、瓦、安、燕、楼、角、达等。,大部分是来自女性人物,而姓氏本身是由女性和女性组成的,这反映了姓氏是来自女性,血统是按母系血统计算的。

2.妇女在生产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原始的生产分工中,男性从事渔猎活动,女性从事采集活动,这些活动比渔猎活动更加稳定,并为氏族成员提供了维持生计的条件。在长期的采集活动中,妇女们找到了植物生长成熟的条件,经过反复实践和了解,知道了作物生长的规律。最后,妇女发现了农业,在北方用狗尾草种植小米,在南方用野生稻种植水稻。六七千年前就形成了刀耕火种的锄地农业。由于农业的发展,可以挤出一些食物来喂养动物,狗和狗也逐渐被驯化。同时出现了制陶和织布,这些活动主要由女性进行,而男性在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渔猎生产,不怎么参与农牧业活动。农业和畜牧业,加上古老的采集活动,使妇女成为生活资料的主要寻求者和加工者。同时,女性也是管理住所、保护火种、养育子女、从事制陶、编织和缝纫的承担者。与男性的渔猎活动相比,这些活动既稳定又重要,而且领域广泛,从而为女性在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奠定了基础。这是尊重女性和母系社会的基础。后来,女人成为奴隶,正是因为她们失去了这个重要的经济基础。

3.财政由宗族集体继承。

母系氏族社会,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集体劳动,* * *使用劳动产品。不管是陶瓷还是仓库,都是公有的。宗族成员去世后,随葬品差别不大。财产由集体继承,如永宁的纳西族。祖母去世后,宗族的财产不变,实际上是其子女的集体继承。至于她个人的衣服和装饰品,有的是陪葬用的,有的是女儿用的;我叔叔的衣服由我侄子继承。男女经济平等,有继承权。但是,一个男人的财产不能也不能传给他的子女,因为后者是外族的一员。继承制度有两个特点:一是集体性,因为财产归氏族所有,由氏族集体继承,任何人都无权私自支配或单独继承。二是按母系传承,即从祖母到母系、母系到女儿,氏族男性成员的子女没有继承权。

4.住在母亲那边。

宗族是一个社会细胞。他们一起出生,一起生活。他们的房子虽然与经济类型、定居程度、生活习惯、宗教信仰有关,形式多样,但都适合氏族的共同需要,有足够的房间供适婚年龄的女性接待外族氏族的男性配偶。同一宗族的人按性别分开居住。不仅一个氏族的人生前生活在一起,死后也不分离。成员合葬,所以当时流行宗族墓地,合葬墓较多,体现了* * *在葬俗上是同居的。

5.女性是氏族的管理者。

由于女性在社会生产中处于主导地位,所以按照母系血统来计算世系,这就决定了母系氏族以年龄较大的女性为族长。她是由所有宗族成员选举产生的,如果她不称职,所有成员都有权罢免她。族长负责领导生产,管理生活和对外联络。当氏族分裂成母系亲属时,就出现了亲族长。虽然族长管理一切,但他没有特权,也不能代替别人。他完全尊重其他部落成员的意见。如遇重大事件,如收留养女、血仇、决定生产计划等,她会召开相关会议决定。风俗习惯是调解宗族关系的标准。

宗法社会的基本特征

母系氏族制度和父系氏族制度是原始社会晚期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社会制度。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角度看,它们有相同的一面,即都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还有一个区别,就是母系氏族社会实行部落或氏族公有制,公有制的范围更大,而父系氏族社会实行父系氏族或父系家族公社所有制,公有制的范围开始缩小。与此同时,金融私有制也逐渐出现。它虽然还很年轻,很弱小,但却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并且随着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强大,最终取代了原来的公有制。

父系氏族制度和母系氏族制度的本质区别在于,血统以父系计算,财政由子女继承,男性是社会和家庭的核心;他有权控制家庭和家庭成员的财产。

其基本特征如下:

1,一夫一妻制婚姻形式。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男性逐渐从渔猎活动转移到农牧业生产领域,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一般只有男性才能胜任的耕田劳动,从而强化了男性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与此同时,制陶等手工业也变得复杂起来,技能强、劳动强度大,身强力壮、没有生育和家务负担的男性成为主要承担者,从而取代了女性在生产领域的主导地位,女性则主要从事纺纱、做饭、生孩子等家务劳动。正是这种变化,成为了父系氏族取代母系氏族的社会原因。人们在生产中的不同地位决定了他们在社会产品分配中的不同地位。男性已经成为社会生产的主力军和财富的重要创造者。根据当时生产的物品归所有者所有的原则,男性控制财政的权力逐渐增强,增强了他们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从而产生了改变传统继承方式使之对自己有利的意图。因此,婚姻的形式发生了变化。在对偶婚、离妻而居的条件下,男性可以通过认子仪式来识别子女,父子之间的经济关系得到了加强。经过漫长而复杂的斗争和演变,留婚、抗婚、戴假壳等各种形式和方式,变成了男娶女、妻居夫家、子女由父系氏族姓氏转变、妻儿成为夫家成员、妻子忠于丈夫。这样就保证了男性可以毫无疑问的生育,保证了父系血统的纯正,为父权制的实施创造了条件,也保全了自己的财政。于是,男人逐渐成为父母,妻子成为管理助手,利用妻子夺取母系家族手中的家庭经济和生活管理权。这样,一夫一妻制逐渐建立起来,取代了对偶婚制。一夫一妻制不再仅仅是性需求,也不存在与经济的脆弱结合,而是一种相对稳定的有经济保障的婚姻形式。这不仅可以在全国数据中得到证明,而且可以在走婚、夫妻婚姻、一夫一妻制或一妻多夫制,或母系、父系或双系的家庭形式中得到证明。而且从考古资料中证明,有成年年龄相同的男女墓,也有三人墓,也有家族墓,还有葬礼,比如男性直肢,女性侧肢。事实证明,房子逐渐从大房子变成了适合小家庭的小房子。从此男性主导,标志着母性权利的颠覆和女性世界的失败。

2.父系遗传与父系祖先崇拜。

在父系氏族社会,男性和他们的子子孙孙组成了一个父系家族(家族)。男人不仅娶妻,还把男人留在家里,而娶自己的姐妹或女儿,家里只剩下男人,方便男人计算血统。这种计算血统的本质是财政继承权。在母系氏族中,当没有女性时,需要通过收养或领养来保证母系血统的持续传承,在父系氏族中,当没有男性时,需要通过收养或领养的方法来保证继承人。

母系氏族对女性的崇拜,如红山文化出土的女神像和裸体女神,体现了对女性的崇拜,而父系氏族则盛行对男性的崇拜。龙山文化的县村和县柯胜庄遗址发现陶祖,湖南安乡公社杜家岗遗址发现石祖,以及清代东部刘湾出土的一个男性裸体陶罐,都是父权制崇拜的证据。

3.私有财产的增加和贫富分化的出现。

社会生产的发展和剩余商品的出现是私有制的前提。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的发展促进了私有制的形成。私有制是从对社会的占有开始的,先是工具、日用品和牲畜,然后是奴隶和房屋,而土地私有制则相对较晚。有了私有制,就会出现贫富两极分化,这一点在父族时期的废墟上可以看得很清楚。在大汶口遗址中,穷人的墓葬中随葬品很少,甚至没有,但13号墓中埋葬了十四个猪头,1000号墓中也有。M10,单件三串头饰77件,除象牙雕筒、梳子、玉簪外,还有玉臂环、玉环等稀世珍宝,随葬有大量精美陶器。这证明民间金融在增加,贫富分化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