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动画片的剧本创作如何报备,如何获得制作动画片的许可,改成小说后如何获得版权?
省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动漫制作机构制作的国产电视动画片的备案管理,并负责将国产电视动画片上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批和公示。
解放军总政治部艺术局、中央电视台负责其动画制作机构制作的国产电视动画片的备案管理,并负责将国产电视动画片的题材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批和公示。
制作用于备案和宣传的国产电视动画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国产电视动画片的思想倾向和内容应符合党的方针政策、中央的宣传精神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要求。
(二)申请动漫制作备案的申报机构必须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三)申请备案的国产电视动画片题材涉及政治、军事、外交、统战、宗教、民族、司法、公安、教育、名人等重大或敏感特殊题材的。备案前应征求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
各省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艺术局、中央电视台备案管理程序如下:
(一)月报制度的制作和备案。每月5日前,各省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解放军总政文工局、中央电视台和各直属制作机构的上级机关将所辖制作机构上月制作的全部剧目备案材料统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专用邮箱:donghua@chinasarft.gov.cn,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统一审批并公示。报送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进行公示的备案材料,应当统一使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政府网站下载的表格,否则不予受理。有签章的文件请寄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宣传管理司(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邮编:100866)。
各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所辖动漫制作机构制作电视动画片备案材料的专用邮箱,并将本部门专用邮箱地址以正式报告的形式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宣传管理司备案。广电总局只接受各部门从专用邮箱发送的备案材料。各部门如果要更改邮箱,需要及时上报,经广电总局宣传管理司确认后生效。
(二)国家广电总局宣传的国产电视动画片题材,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完成国家广电总局统一制定的制作备案公示表,包括加盖相应公章;
2.约1500字的梗概,明确陈述主题、主要人物和故事情节;
3.备案的特殊题材国产电视动画片应附有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书面意见。
(三)国家广电总局按规定审核批准国产电视动画片备案材料后,通过国家广电总局主页(网址:www.chinasarft.gov.cn)“国产电视动画片备案公示”专栏向社会公示。
(4)为统一国产电视动画片题材的分类标准,量化各类题材所占比重,掌握国产电视动画片的题材情况,各级管理部门和制作机构在制作和备案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以下题材类型填写备案公示表:1。现实题材,2。历史题材,3。教育主题,4。科幻题材,5。童话主题,6。神话题材,等等。自行建立的主题名称被视为无效。
(五)各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对动画制作机构备案国产电视动画片有异议的,有权对材料进行调整审查、协商修改,直至不予备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省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央电视台申报宣传的国产电视动画片进行处理,直至不予宣传。对于已经宣传的国产电视动画片,广电总局有权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调整或停止制作。对于不同意制作的国产电视动画片,不宣传就视为通知。
(6)凡经广电总局宣传的国产电视动画片,均应按申报宣传内容制作。如需变更剧名、集数、制作机构,或因创作、市场原因需要对主要人物、主要情节进行较大调整的,需重新履行备案、公示手续。
(七)各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电视播出机构、动画片发行制作机构以及相关机构、创作者、投资者可通过广电总局政府网站“国产电视动画片备案公示”栏目查询全国国产电视动画片的制作备案情况,有效应对选题竞争、授权纠纷、题材碰撞、重复拍摄制作等各种市场行为。
(八)本规定实施前,对已通过主题策划审批的剧目,原主题策划审批在影片制作完成后送审时继续有效。
(九)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登记、宣传的国产电视动画片题材,有效期为两年(含登记、宣传当年),逾期失效。如需继续生产,必须重新申报,有效期一年。到期未制作的,取消动画制作机构申报国产电视动画片题材的资格。
(十)申请中外合拍电视动画片备案宣传,应当写明境外动画制作机构名称和境外编剧、导演、制片人及其他创作人员的外文名称,并提交每集不少于500字的多样性大纲或完整剧本。国产动画制作机构聘请境外编剧、导演或制片人参与国产电视动画片制作的,应当注明境外编剧、导演或制片人的外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