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泉州市级众创示范空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应在泉州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完善。众创空间申请认定时,实际对外运营时间和运营机构成立时间均超过1年。运营机构诚信守法合规,无不良信用记录。
2.基础服务设施完善。一次性孵化场地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工作站不少于20个;如果是租赁场地,租期应该在3年以上。申请前已存在租赁关系的,自申请被认可之日起仍有至少2年的有效租期;有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提供的商务办公(工作站)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之和不低于众创空间孵化场地面积的75%,众创空间场地必须完成消防验收。
公共服务场所是指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接待区、项目展示区、会议室、休闲活动区、专业设备区等配套服务场所。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免费或低价上网、公共软件和办公设施。
3.众创空间主要负责人和服务团队必须具备一定的行业背景、丰富的创新创业经验和相关行业资源。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其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创新创业服务的需要。
4.众创空间要有完善的创业服务功能。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投资和担保机构等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且有条件的众创空间本身可以提供创业投融资服务;建立创业导师服务机制,拥有不少于3人、能满足创业者需求的专兼职创业导师团队,包括天使投资人、成功创业者和技术专家;能为创业者提供R&D设计、科技中介、金融服务、成果交易、认证检测等专业服务;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活动。
5.每年典型孵化案例不少于1起。
6.聚集一批创新创业企业和创业团队。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少于10家,获得有效知识产权的团队和企业不少于2家;创业团队近一年(不含申报年度,下同)新注册企业不少于4家,或近一年获得融资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不少于3家,或近一年获得有效知识产权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不少于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