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警察局为什么叫巡捕室?

警巡室是帝国主义者在旧社会为镇压中国人民而在上海等租界设立的办事处,但民国时期的警察局并不叫警巡室。

1905年,清政府仿西方制度设立巡检司,清政府管辖区域内有了正式的巡检司。民国时期改名为警察,但租界区的警察仍叫巡警。直到抗战胜利收回租界后,巡抚的称谓才正式在中国历史上消失。

比如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内务部改为内务部,下设警察署主管警务。史静警察局改组为北平特别市公安局。后来随着北京身份名称的改变,公安局名称改为北平公安局。到1937,更名为北平特别市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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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的发展:

严格来说,中国古代没有特警制度。中国人第一次看到现代警察的形象是在晚清租界巡逻。龚* *租界成立之初,只雇了几个中国更夫,每天晚上打竹报,还要巡警。

1854年7月,工信部当即决定“维护租界的治安和整洁”,成立巡察室,公开招聘巡察员,并聘请香港高级警官克里夫顿为巡察员,领导这个新组织。租界第一巡逻队有32人,包括克利夫顿、副巡官马西根和29名普通警察。月薪根据档次从30元到150元不等。

随着租界的不断扩大,巡逻的人数也在增加。到1935,共有13个巡防所,包括中央警务室(现设在上海市公安局)、老闸警务室(现设在上海市商业职业学校),巡防人员6000余人。早期,所有的巡逻都是英国人在西部进行的。1865之后有中国人抓,印度人抓,日本人抓,俄罗斯人抓,其中中国人抓的最多。

人民网-清末民初的北京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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